第(2/3)页 …… 「就这样,我杀的他们那些五姓七望,断子绝孙,杀的他们没人再敢提起自己的姓氏!」 「朝堂之上再无一家敢称公!」 「谁能想到,一个昔日他们不放在眼里的私盐贩子,一个落榜的书生扔掉了手中的笔,拿起了刀,仅仅几年就占领了长安!」 「到底是我黄巢太猛了,还是这天下早已经烂到了骨子里?」 可笑吧! 考了几十年没进去的长安,却硬生生被我的大刀给杀穿了! 我站在含元殿的丹陛上,脚下是李唐宗室的骨殖碾碎的粉末,鼻尖缠着的,是裴家、崔家、卢家那些世代簪缨的血腥味。 至于那七望? 不过是七个养在蜜罐里的脓包,我黄巢的刀一剜,流出来的全是腐臭的脓水! 昨天还在曲江池边吟诗作赋的世家子,今天就被我送到了地狱里忏悔! 那一天,长安火把天烧的通红。 那火是我亲手点的,烧的是崔家藏书楼,烧的是卢家的织锦堆,烧的是那些自以为永远高人一等的门楣。 烧起来的时候,风里飘着竹简书籍开裂的脆响,飘着丝绸熔化的焦味。 还有那些士族妇人的尖叫——像极了被踩住尾巴的猫。 好听得很! 回顾我这一路,起初是杀官,杀那些腰里别着金鱼袋的;后来是杀吏,杀那些捧着账簿谄媚的。 再后来,只要是穿着体面些的,握着笔杆的,甚至只是看我们眼神不对的,刀都不由自主的劈了下去。 没错,兄弟们都杀红眼了! 眼里的红比那城墙上的血还艳,比宫灯的光还烈。 他们杀疯了,我也疯了! 因为只有我才知道他们为什么红着眼。 当年在曹州,我们啃着树皮的时候,这些七望的子弟正用白米喂狗。 我们在岭南瘴气里挣扎的时候,他们在长安用珍珠碾粉敷面。 「如今刀在我们手里,我承认这一刻我飘了。」 「我以为我此刻已经是长安的主人了,甚至是这个天下的主人。」 「然而我错了……错的离谱!」 「我攻克长安,登基称帝后,狗皇帝逃往蜀地,各地唐军人心惶惶,部分唐军有投降之意。」 「而我也就在这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那就是试图招降郑畋以稳固对关中的控制!」 「万万没想到一首曲子,竟然有如此大的魔力。」 「我没想到,一个死了两百年的人,威望还能这么高。」 「甚至就连老百姓还忘不了他!!!」 伴随着黄巢略带悔恨的叹息,天幕开始缓缓出现画面。 ……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