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富二代?!!这词跟他八竿子都达不到。 诶,等等,不对。他现在这身打扮,年纪也就比莫晓溪大一岁...... 确实有点像富二代。 重生之后,每天脑子里想的事太多,他偶尔会忘记自己现在也就十八九岁。 程时有些好笑,阴森森地说:“小朋友。当街抢劫,哪怕是一毛钱,也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罗恩同忙把钱又拍回了程时的手上。 程时把钱塞到莫晓溪手中:“好好学习。” 然后转身上车扬长而去。 远处那几个女生看在眼里,快要嫉妒疯了。 “莫晓溪看着老实,竟然勾搭社会青年。” “什么社会青年,她就是被富二代包养了。” “向东市有权有钱人家子弟,不都在咱们市一中上学吗?什么时候有这么帅又有钱的男生,我完全不知道。” “关键校草还帮她出头。她算老几,真是气死我了。” ----- 程时刚回家,那天警察局给程时打电话,问他认不认识莫晓溪,说现在有一宗走私案件,请程时来调查。 程时莫名其妙:走私?莫晓溪? 这两个词之间有半毛钱关系吗? 所长见程时来,拿出一个CD机,问:“这个你认识吗?有人举报莫晓溪用走私电子商品。我们问她是谁给她的,她不说。有人说是你给她的,我们叫你过来核实。” 程时恍然大悟:哦,这个。 虽然法律上有条款,说使用设备可能被没收,使用者需证明非主观故意购买走私品,否则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也就是拘留或者罚款。 注意“可能”这两个字。 也就是说,派出所是有灵活处理的权利的。 因为现在用走私电子的人不少,特别是沿海地区。 要是较真,就没完了。 所以,就算是莫晓溪的同学因为嫉妒生恨跑来举报。 警察一般也不会理睬,更不会在一台CD机上浪费警力。 那么这一次小题大作,明显是奔着他来的。 派出所直接找程时麻烦,程时不理睬,他们也没办法。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