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7章 被留置审查(2)-《县委大院之仕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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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豪宅是事实;

    女儿上贵族学校也是事实;

    在村里收红包也是事实;

    违规提拔三名副市长也是事实;

    被他提拔的三名副市长向他送礼,那也是肯定的,要不然凭什么提拔他们不提拔自己呢?

    方向明觉得自己总算出了一口恶气,徐远舟这次是出不来了........

    具体调查徐远舟的是上官廷辉。

    “徐远舟同志,检举信上说你在玉湖雅苑有一套200多平的别墅,价值在250万元左右。请问是否属实?”

    书记和副书记都打过招呼,所以上官廷辉在询问的时候,语气也十分委婉。

    他和徐远舟打过几次交道,凭感觉觉得徐远舟应该也不是那种贪小便宜的人,但一切还得以事实说话。

    上官廷辉以一个经常办案人的经验,觉得检举信里提到的与徐远舟女儿上私立幼儿园以及收受村里红包的问题都不是重点。

    毕竟没有哪条规定说领导干部的子女就不能上好点的学校,只要他的收入是合法的,愿意上什么学校,那纯粹是他的私人事务。

    当然,前提是他的收入是合法的,如果他的收入不合法,那么这也是破案的一条重要线索。

    所以案子的重点应该就是这套别墅和检举信上所说的买官卖官问题。

    “对,我们家在玉湖雅苑确实买了一套别墅。”徐远舟很坦然的承认道。”

    “请问玉湖雅苑的这套别墅是房产证上写的谁的名字?”上官廷辉继续问。

    “写的是我们夫妻双方两个人的名字,另外,在省委宿舍,我还有一套两室一厅的住房,写的是我一个人的名字,你们可以一块调查。”

    徐远舟干脆竹筒倒豆子,把自己在省委宿舍的房产也告诉调查组。因为既然已经在调查自己的财产了,还不如直接把省委宿舍的房子也告诉调查组,让他们好一起调查,这样更省时省力。

    “徐远舟同志,谢谢你这么坦诚相待。”上官延辉合上问询笔录,站起身来说:“今天就暂时先问到这里,你所说的情况,我们要逐一调查核实。”

    其实,从徐远舟说这两套房子上都有自己的名字时,上官延辉就认定这两套房子肯定没有问题了。真正的贪官都会想方设法的不让自己的名字出现在房产证上,想尽一切办法挂在亲朋好友名下,徐远舟要是真贪污受贿的话,不可能连这点道理都不懂,所以他越是说出了这两套房子,证明这两套房子就肯定没有问题。

    但调查的程序还是必须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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