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3章 国初立现贪腐风-《北宋的无限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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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明律》中,朱元璋对贪官污吏处罪特别重。其中,犯有贪污罪的官吏,一经查实,一律发配到北方荒漠之地充军;官吏贪污银子六十两以上的,处以枭首示众之刑。后来又降旨,今后贪污受贿的,不必以六十两为限,全部杀掉!
而且朱元璋在执法方面一视同仁,不管对方是京城高官,还是皇亲国戚,一概格杀勿论。朱元璋的女婿、附马都尉欧阳伦,凭着自己是马皇后亲生女儿安庆公主的丈夫,不顾朝廷的禁令,为非作歹。除了强占土地、隐匿税赋,他还插足商业,走私贩私,向陕西贩运私茶,从中获取暴利。朱元璋知道后,立即下令赐死欧阳伦。
朱元璋对的贪官的惩罚措施非常严厉,死是贪污行为最终选择,但他实行的刑罚很严厉,也很残酷,不是简单的让其一死了之。
除了刑法规定的“五刑”外,朱元璋还常常法外用刑对付贪官污吏,如廷杖、抽筋、挑膝盖、剁指、剁脚、剥皮等酷刑。在明代的官衙前,大多都有一个专门的剥皮场和一个专挑贪官人头的长杆;在官衙办公书案旁,则有一个塞满稻草的人皮,用以震慑和恐吓那些心存贪渎之念的官吏,使之触目惊心。
除了有专门的锦衣卫组织负责监察之外,朱元璋还设立了百姓检举制度。
可以说,发动老百姓对官员的贪污行为进行监督,是朱元璋的一大创举。
朱元璋在《大诰》中郑重申明:凡守令贪污者,允许百姓赴京控告法令规定。并强调“……敢有邀截阻拦者,枭令。”“其正官、首领官及一切人等,敢有阻拦者,其家族诛。”也就是说普通百姓只要发现贪官污吏,就可以把他们绑起来,送京治罪,而且路上各检查站必须放行,如果有人敢于阻挡,不但要处死,还要株连九族!
不过民告官谈何容易,老百姓被压制惯了,很难有揭发检举的冲动,这一政策虽说很有民主思想和开创性,但他明显没有考虑到操作性,所以成功的例子并不多。
说实话,这个问题真的难住了李南。
李南冥思苦想,回忆着后世各个国家对贪腐的治理办法,但他发现其实都大同小异,而且不管是美国还是欧洲的国家,官吏的贪污腐败也从未断绝过。
见到李南面露难色,还未离开的鲁达开口问道:“圣上,可是出了什么大事么?”
听到鲁达的话,李南摇摇头,将手中的密信递给他,“你们都传阅一下,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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