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警局和酒店-《我在漫威抡魔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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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在做什么?”
    梅捂住彼得的眼睛。
    那个店员不知道为什么,扔掉一把枪,开始在地上打滚。
    这吓人的一幕,充满诡异。
    “有一种叫做博格特的奇怪生物,它能够照射出人内心最恐惧之物。”
    简单解释一下,就是幻术。
    约翰眨一下眼睛,瞳孔里的黑色变回正常。
    身为巫王,自然要有一些特殊手段。
    这是从博格特身上学来的方法,作为审讯和惩罚非常有用。
    巫师在某一段时间,可是被称为邪恶。
    那个店员逐渐没有动静,约翰拿起炸鸡咬一口。
    他点点头,像个美食家那样评价道:“身为一个炸弹客,火候把握得恰到好处。”
    梅甚至搞不明白,约翰到底是个什么人,他怎么可以吃得下去?
    在梅的眼里,眼前的人神秘无比。
    梅不确定问道:“他死了?”
    “没有,在极度恐惧中晕过去了。”
    约翰一手拿着鸡腿,用带着诱惑的口吻,说道:“那一百万现在变成无主的了,你有没有想法?”
    他习惯性地用金钱作为诱饵,来考验人。
    一百万?
    梅这才想起来,自己屁股下还有着一百万。
    以家里现在的财政情况,一百万能够让他们过上更好的生活。
    可梅没有心动,而是理所应当道:“我们要让警察把他抓起来。”
    “我发现你真是一个善良的人。”手里的鸡腿放下,约翰笑道,“那就填饱肚子,准备前往下一站了。”
    “我想小彼得也饿了。”
    彼得目光已经被炸鸡吸引,梅也只好让他敞开肚子。
    吃炸鸡时,他们聊起地狱厨房。
    现在的梅就相当于约翰在纽约的向导。
    让这个十年没有接触过麻瓜世界的人快速了解这里。
    店员提到的地狱厨房,是整个纽约最混乱的地方。
    连警察也不会在天黑后前往地狱厨房。
    那里是坏蛋、瘾君子、帮派的天堂。
    各种犯罪都可以在那里出现。
    在最繁华的纽约,有着最不堪的地狱厨房。
    这些反差,也是构成纽约多元化的一部分。
    店员说的西蒙,梅想了想,好像听到过这个名字。
    “那是个不好惹的人,反正我是这样听说的。”梅又不是帮派分子,更不是地狱厨房的人。
    她家在皇后区,与那个地方远的不是一星半点。
    约翰也点点头,他基本咬一口鸡腿后就没有继续吃。
    炸鸡和鸡块快速下肚,梅和彼得还真有些饿了。
    让人很奇怪,这个时间点应该是很热闹。
    可从他们进店到现在,除了他们之外,没有第二个客人出现。
    约翰使用了一个麻瓜驱逐咒。
    靠近这里的人们都会突然想起某件事情离开,或者根本就不会注意到这里。
    安静地享受完一顿炸鸡。
    约翰也了解到足够多的消息。
    白天的地狱厨房没有足够线索,他准备晚上过去。
    现在嘛。
    先让两人吃顿饱饭,接着送回家,然后一个遗忘咒。
    今天就无事发生。
    搞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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