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出关第十天。 漠北的风,像刀子一样割在脸上。 漠北深处,狼居胥山以北三百里。 这里是真正的不毛之地,也是北元王庭最后的屏障——“黑水部”的领地。 放眼望去,除了枯黄的野草,就是漫漫黄沙。 寒风呼啸,卷起漫天黄沙。 黑水部,一个拥有三万人口的大型部落,正安逸地驻扎在一片水草丰美的绿洲旁。 作为北元的坐地户,他们不仅拥有精锐的骑兵,更有着让周围小部落闻风丧胆的凶名。 这里的每一个鞑子,无论是老人还是孩子,手上都沾着汉人的血。 此时正值黄昏。 部落里燃起了篝火,烤肉的香气混杂着一股令人作呕的腥臊味,顺着风飘出了老远。 “喝!都给我喝!” 部落首领是个满脸横肉的壮汉,名叫黑狼。 手里举着一个惨白色的东西,正在大口灌着马奶酒。 那不是普通的酒碗。 仔细看去,那赫然是一个人的头骨! 而且看那头骨的大小和上面的发髻残痕,分明是个汉人女子。 “前些日子打草谷,那帮南边的两脚羊还是那么不经杀!” 首领把酒泼在面前的火堆上,火苗窜起半人高,照亮了他那张狰狞的脸: “尤其是那个商队,男的被咱们砍了脑袋做京观,女的……” 他淫邪地笑了几声,指了指身后的大帐。 在那帐篷的阴影里,像牲口一样拴着十几个衣不蔽体的汉人女子。 她们的眼神早已麻木,就像行尸走肉一般,身上遍布着鞭痕和烙印。 而在营地的另一侧,几个瘦骨嶙峋的汉人工匠正跪在地上,被迫给蒙古人的战马钉马掌。 稍有动作慢了,旁边的监工就是一鞭子甩过去,打得皮开肉绽。 “大汗说了,等南边的明军来了,咱们就用这些两脚羊当盾牌!” 首领大声叫嚣着: “听说那个什么秦王带了五千人就敢深入漠北?我看他是活腻了!” “咱们这大草原,那是长生天的地盘!就算借给他两条腿,他也跑不出这片大漠!” 周围的鞑子兵们发出一阵哄笑,有人更是把手中的骨头狠狠砸向那些汉人奴隶取乐。 他们肆无忌惮。 因为这里是漠北深处。 几百年来,汉人的军队哪怕到了这里,也是强弩之末,只有被他们风筝致死的份。 “大汗!不好了!” 一名斥候连滚带爬地冲进大帐,脸上带着一种古怪的神色: “外面……外面来了一支军队!” 黑狼猛地站起身,眼中凶光毕露: “那是谁的部队?有多少人?” “看旗号……像是南边的明军!但是……”斥候咽了口唾沫,似乎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但是他们只有……五千人!” “只有五千?!” 黑狼愣了一下,随即爆发出一阵震耳欲聋的狂笑: “哈哈哈哈!五千人?那朱元璋是老糊涂了吗?还是觉得我们黑水部的刀不够快?” “五千人就敢深入漠北三千里?这简直是给长生天送来的祭品啊!” 他一把拔出腰间的弯刀,大步走出营帐: “吹号!集结!让孩儿们都出来看看热闹!今天晚上,大家都能分到一副新鲜的南人骨架!” 第(1/3)页